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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与广东国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研”)、厦门融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融技”)、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瞻芯”)、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麦格米特”)、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惠米”)、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麦格米特”)、郑州峰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峰泰”)、浙江圣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圣禾”)、深圳力能时代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力能”)、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奇点”)、广东巴特西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巴特西”)、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众方”)、苏州西斯派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斯派克”)、上海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相”)、金华康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扬”)、苏州直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直为精密”)、北京华晖恒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晖”)、应雪汽车科技(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雪汽车”)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
公司2022年度与上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154.7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917.36万元,关联销售 2 8,984.50万元,关联租赁252.84万),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15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7,300.00万元,关联销售30,300.00万元,关联租赁550.00万)。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中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张志先生、王涛先生、林霄舸先生、李升付先生、方旺林先生需回避表决,其余股东无需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状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
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依据市场情况按照有几率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4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比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的差别的说明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1、广东国研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闻杰注册资本:4,592.2505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4日住所:河源市高新区滨江路西边、高新五路南边广东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国研22.7207%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广东国研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厦门融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原草注册资本:684.525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住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85号(二号厂房)一层北侧、三层、五层营业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塑料零件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模具制造;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厨房、 5 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厦门融技16.8%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厦门融技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厦门融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熙注册资本:6487.5785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营业范围:从事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光电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电子科技类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施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瞻芯4.7343%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上海瞻芯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根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4日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06号营业范围:电气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力电子科技类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含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施电源,以上各类电源除危险化学品)、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
(依法 6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州麦格米特1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湖州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庆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7日住所: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9号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智能坐便器及配件、陶瓷卫浴用品、五金制品及配件、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唐山惠米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唐山惠米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唐山惠米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玉龙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9日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9号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楼4层营业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车辆电驱动技术系列新产品及车联网信息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安徽麦格米特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安徽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郑州峰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洋洋注册资本:2610.113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4月24日住所:新郑市和庄镇沿河路北侧营业范围:生产:氨基纳米环保泡沫;销售:三聚氰胺泡沫、纳米泡绵、清洁泡棉、防火材料、绝缘材料、环保增塑剂、选煤起泡剂、选煤捕收剂、聚丙烯酰胺、PVC树脂粉、溶剂油、多元醇苯甲酸酯;氨基纳米泡沫制备、发泡技术咨询服务;密胺树脂制备、发泡技术咨询服务;微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郑州峰泰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深圳力能时代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阳注册资本:1388.888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0日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阳光四路莱玮斯工业生产厂房401 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非医用X光产生装置和设备,工业X光设备、医用X光设备、X射线发生器、高压发生器等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电气、电子科技类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电池充电器、 8 蓄电池、逆变器、稳压电源、电力装置、低压电源、直流转换器、整流模块等电气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深圳力能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增注册资本:10690.069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8日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25号天虹园区南跨1楼101室营业范围:储能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电能质量设备、高低压交直流变流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微电网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电动汽车充电站、储能电站、节能环保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咨询及总承包;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西安奇点5.1461%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西安奇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广东巴特西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伟彬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1月16日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上屯聚园二路23号3栋营业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电机、驱动器、液压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工业电器及配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巴特西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 10.1.3条规定,广东巴特西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1285.714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三一大道203号万煦园A15栋601号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长沙众方3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浙江圣禾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苏州西斯派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翔注册资本:787.5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7月15日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2幢(NW-02)412、414室营业范围:检测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子科技类产品、通讯设备;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西斯派克22.22%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苏州西斯派克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 13、上海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永兵注册资本:1,142.8571万元成立时间:2020年5月29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电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相”)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迈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苏州直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楚占涛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3月22日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横泾街道明轩路1号国坤科技大厦3号楼909-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金 11 属制品销售;数控机床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直为精驱控制技术(以下简称“苏州直为精驱”)有限公司51.55%的股权,苏州直为精驱持有苏州直为精密2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苏州直为精密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北京华晖恒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成栋注册资本:2,121.21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8月22日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5-9室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电机、电力电子元器件、专用化学产品(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委托加工;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北京华晖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应雪汽车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坤注册资本:3,333.3333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住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门路2号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技术、新能源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12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各类车辆空调设备、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应雪汽车24%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雪汽车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广东国研和厦门融技采购卫浴部件材料,向上海瞻芯采购基础电子器件,向安徽麦格米特采购产品组件,向广东巴特西购买设备,向西斯派克、应雪汽车采购技术服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厦门融技、唐山惠米销售卫浴相关部件,向湖州麦格米特、安徽麦格米特、郑州峰泰、深圳力能、广东巴特西、长沙众方、西斯派克、苏州直为精密、北京华晖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向西安奇点、上海迈相销售电源相关产品,向应雪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
(二)定价原则、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4 (三)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营销售卖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企业独立董事楚攀先生、柳建华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志已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人意见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15 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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