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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7-08 19:24:23 | 作者: 聚氨酯设备
详细介绍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023年4月3日消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组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514家公司制作的515批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涉及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6种,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5%。
对6种产品的64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其中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安全项目有56个,占检验项目总数的87.5%。抽查发现的4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都存在安全项目不合格问题。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0家,其中有2家企业产品仍不合格,另18家企业产品合格。
(一)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不合格率为4.9%。本次抽查8个省(市)41家公司制作的41批次产品,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9%,较上次抽查下降5.1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3%、10.0%、4.9%。
本次抽查重点对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的成鞋抗冲击能力、成鞋耐压力性、成鞋防漏性、鞋帮撕裂性能、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外底耐折性等7个安全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发现1批次产品成鞋抗冲击能力不合格、1批次产品鞋帮拉伸性能和鞋帮撕裂性能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问题大多是,保护包头、鞋帮材料等原材料选用不当,成品质量把关不严。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江苏省、浙江省和山东省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14批次、11批次、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7.1%、0%、14.3%。
(二)安全带不合格率为5.7%。本次抽查8个省(市)105家公司制作的105批次产品,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7%,较上次抽查上升0.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覆盖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围杆作业用安全带、坠落悬挂用安全带等3个品种,其中围杆作业用安全带抽查24批次,发现6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5.0%,高于平均值19.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3%、5.4%、5.7%。
本次抽查重点对安全带的区域限制用安全带性能要求、围杆作业用安全带性能要求、坠落悬挂用安全带性能要求等5个安全项目进行检测验证。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围杆作业用安全带性能要求不合格。不合格问题大多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6095—2021《坠落防护安全带》中围杆作业用安全带的测试方法变化较大,部分企业对标准技术指标理解不到位,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生产工艺。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山东省、江苏省、河北省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34批次、34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11.8%、11.8%。
(三)安全网抽查不合格率为5.0%。本次抽查9个省60家公司制作的60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0%,较上次抽查下降0.4个百分点。本次抽查覆盖安全平(立)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等2个品种。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2.0%、5.4%、5.0%。
本次抽查重点对安全网的系绳间距及长度、筋绳间距、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梯形法撕裂强力、开眼环扣强力、耐贯穿性能等11个安全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不合格项目涉及断裂强力×断裂伸长、耐冲击性能、开眼环扣强力、系绳间距及长度。其中,耐冲击性能项目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断裂强力×断裂伸长项目、开眼环扣强力项目、系绳间距及长度项目均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问题大多是,原材料使用或制造工艺存在问题,质量控制过程未能有效实施,产品结构不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山东省、江苏省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32批次、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1%、0%。
(四)安全帽抽查不合格率为7.4%。本次抽查13个省(市)67家公司制作的68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7.4%,较上次抽查上升4.6个百分点。本次抽查覆盖普通型安全帽、特殊型安全帽等2个品种。其中,特殊型安全帽产品抽查34批次,发现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1.8%。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7%、2.8%、7.4%。
本次抽查重点对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低温性能、垂直间距、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阻燃性能等8个安全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不合格项目涉及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低温性能。其中,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项目4批次产品不合格,耐低温性能项目1批次产品不合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16批次、14批次、1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7.1%、0%。
(五)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合格率为15.2%。本次抽查18个省(区、市)151家公司制作的151批次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5.2%,较上次抽查上升5.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8%、9.3%、15.2%。
本次抽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气密试验、液压试验、堆码试验、跌落试验、耐液压性、耐堆码性、耐跌落性、气密性能等22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其中安全项目14个,占比63.6%。不合格项目涉及液压试验、跌落试验、耐跌落性、气密性能等4个安全项目。发现液压试验项目13批次产品不合格,跌落试验项目6批次产品不合格,耐跌落性项目2批次产品不合格,气密性能项目2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问题大多是,桶顶卷边与桶身焊缝结合部位密封不严;封闭器设计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与桶体配合不好;焊接质量不过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聚集区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48批次、29批次、25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3%、10.3%、20.0%。
(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抽查不合格率为5.6%。本次抽查18个省(区、市)90家公司制作的90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6%。
本次抽查重点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水压试验(筒体)、筒体爆破压力、筒体容积膨胀率、筒体爆破口情况、第一主要组分含量等11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不合格项目涉及第一主要组分含量、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最小有效喷射时间、最小喷射距离,均为安全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问题大多是,生产企业采购了含量不达标粉剂,未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聚集区浙江省、江苏省公司制作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2批次、1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1%、0%。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关系百姓人身安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格外的重视,依法依职责抓好监管。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尤其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治理和跟踪监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其他省份要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展深入的质量治理,切实筑牢质量安全底线。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和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初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复检机构: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初检机构: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初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复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
初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复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初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复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初检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复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天津))复检机构: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初检机构: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初检机构: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初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1.按产品及行政区域排序。2.复检仍不合格,指产品初检不合格,企业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产品仍不合格。3.加*号的项目为安全项目。